太原圆成心理咨询研究中心

恋爱困惑

正确对待婚前性行为
发表时间:2025-12-07     阅读次数:

婚前性行为在我国普遍存在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它并不代表未来婚姻发展的大趋势。社会特别是青年人应承认和面对这个事实,正确处理和对待这一现象。

(1)矫正对婚前性行为的认识

对于已发生的婚前性行为,多数人会出现自责、罪恶感,怨恨自己或对方。尤其是女大学生由于担心怀孕,怕影响自身名誉,怕今后恋爱失败,心理负担沉重,甚至会产生不良影响。因而,必须引导他(她)们对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有正确认识,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婚前性行为。

(2)对恋人之间的婚前性行为应以引导、教育为主,不宜采取惩罚措施对于已经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年轻人的婚前性行为,主要以家长的必要引导为主;对于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学校应以引导教育为主,适当的批评为辅,以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目的。

(3)家庭、社会各界应积极开展青年婚恋期性教育开展青年婚恋期性教育,是青春期教育的延续,是计划生育的前瞻性教育,为婚后健康孕育奠定自我保健的基础,也是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家长、老师应对子女、学生包括社会待业与个体从业人员进行科学的性知识教育和不同层次的性道德教育,提出不同层次的性道德要求。在我国,中学阶段通常不允许谈恋爱,大学期间谈恋爱学校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这是性道德方面的要求。此外,还应提出其他方面的性道德要求,如中学生不能与恋人更不能与其他人性交,尤其不能与14岁以下幼女性交;大学生发生性交行为要对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负责任;要使学生懂得避孕以及性疾病的预防知识,以及万一怀孕或染病应如何处理等必要知识;要他们懂得婚前性行为的危害;同时要求他们要坚守性道德的底线,杜绝性滥交、嫖娼和卖淫等行为,并且学会自我保护(尤其是女生)。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对改变目前我国婚前性行为的现状是有必要的。

(4)转变上一代人的婚姻观

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要关心子女在青春发育期的生理、心理变化,指导子女的恋爱、择偶和婚姻问题。教育者要先受教育,要破除旧的传统观念,学习性科学知识,正确指导子女安全渡过青春期,并培养他(她)们良好的性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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